從縣政協主席、副主席、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、副縣長等數名縣領導班子成員,到財政局長、交通局長、教育局長等十幾名縣直單位領導,近期安徽蕭縣80多名領導幹部被免職。這些幹部的“落馬”都與一個人有關:因非法收受他人1900萬餘元財物而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的原縣委書記毋保良。    
  媒體報道稱,毋保良一案直到終審判決,歷時達兩年之久。而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此案在當地爭議很大。所謂“爭議”,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:毋保良先後將收受的1790萬元交存到縣招商局和縣委辦,用於公務開支,這部分款項“算不算受賄”,人們看法不一;年節時毋保良所收的“金額不大”的財物,送禮者直至案發也未提出明確請托事項,是“非法禮金”還是計入行賄數額中?因為給領導送禮,80多名幹部悉數被免職,在此前相似案件中頗為罕見;一些被免職幹部感到“委屈”,尤其有些人“只送過三五千”,更認為免職的處理過重……
  案件中的爭議,相信隨著終審裁定,已經有了法律的結論;而案件之後的餘波,看來卻難以很快歸為平靜。儘管若嚴格地用法紀衡量,“只送過三五千”也是違紀違規,送禮者悉數被免職原本毋庸詫異,但既然已成為爭議,那就有其深層的原因,值得剖析。
  送禮者曰:“蕭縣當時就這個風氣,大家都送,我不送不好。”而收禮者又雲:“每逢春節和中秋節只要在辦公室,許多鄉鎮和縣直機關負責人就會以彙報工作名義送錢。辦公室送不掉就送到家裡,節前送不掉的就節後送,一次送不掉就多次送,反覆送,直至送掉為止。”
  合而觀之,前者是“不送不好”,因此“不得不送”,而後者又簡直是“不收不好”,而“不得不收”。雖然不能完全排除其中含有為自己開脫的因素,但根據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,有些幹部送禮的確沒有請托事項。
  不得不送,又不得不收,什麼樣的力量如此強大?當地幹部歸結為“風氣”。不收禮不送禮就是官場中的另類,便會被排除在圈子之外,乃至得不到上升的機會,這種極度庸俗的官場風氣早為中央領導人深惡痛絕。
  而要探究這種以不正常為正常、積非而成是的官場風氣形成之根由,恐怕還在兩個癥結,一是基層一把手權力過大過於集中,二是中共十八大報告里提出的“完善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,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,不讓老實人吃虧,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”的目標還在實現的過程之中。
  要讓因送禮被免職的幹部心服,就要找到根治庸俗官場風氣的辦法。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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