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南寧6月27日電 記者莫小松 見習記者馬艷 通訊員韋姍婷 今天下午,廣西南寧市上林縣法院公開宣判了張某義、韋某良等14人團夥涉黑案,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該案件繫上林縣有史以來涉案嫌疑人最多、涉及刑事案件最多、受害人員最多的涉黑團夥案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:被告人張某義曾因犯盜竊罪入獄,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,伙同被告人韋某良一起從1997年開始糾集當地刑滿釋放人員橫行鄉裡,形成以其經營的白圩客運站為依托的黑社會性質組織。自1997年以來,該犯罪團夥在上林縣白圩鎮範圍內大肆進行尋釁滋事、敲詐勒索、故意傷害等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,其中尋釁滋事12起,敲詐勒索39起,故意傷害2起,造成重傷1人,輕傷2人,未構成輕傷1人。  (原標題:為非作惡 上林14人涉黑團夥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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