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北京12月11日消息(記者孫瑩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北京檢察院今天上午通報,非法行醫案件呈上升趨勢,案件多發城鄉結合部,場所多為條件簡陋的出租房。
  北京檢察機關辦案實踐顯示,非法行醫案件多發生於流動人口聚集地區,大興區檢察院的統計數據顯示,城鄉結合部發生的案件占總辦理案件數的74%。“黑診所”也就是沒有取得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而擅自開展醫療行為的機構或個人成主要形式,場所為出租房屋,條件較為簡陋,僅有聽診器、藥品、輸液用品等醫療器械,診療條件、衛生條件較差,診療過程不規範,不做檢查,不開處方,憑經驗甚至直覺用藥。在檢察院發佈的案例中,犯罪嫌疑人將急性感染性心肌炎誤診為感冒,不做皮試就敢給患者輸液,導致就醫者死亡。雖然非法行醫者被追究了刑事責任,但是患者的生命無法輓回。
  檢察官分析,非法行醫不僅成本低,違法成本也低。目前衛生行政部門打擊非法行醫,主要依據1994年出台的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》,多是採取責令停止執業活動,沒收藥品和醫療器械、罰款的行政處罰。對於非法行醫,衛生行政部門採取的處罰多數為第一次發現處一千至三千元的罰款,第二次發現處一萬元左右的罰款,不能給非法行醫以致命打擊。而就診者圖方便,安全意識淡薄,大部分就診者受教育程度低,迷信祖傳秘方、偏方,因與行醫者系老鄉關係,盲目相信行醫者的醫療水平。
  檢察官建議,要防止出現刑事案件被按照行政案件降格處理的情況,對非法行醫者採取罰款的方式處罰了事,另一方面,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制度,加大房主對房屋使用情況的管理責任。部門在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的同時,也應針對非法行醫案件的特點,疏堵結合,探索“小病小解決、大病大解決”的模式。一部分鄉村醫生接受過醫療培訓,具有一定的醫學常識或者具有一定的醫遼工作經歷,可以治療一些簡單的疾病。但目前我國的鄉村醫生不能異地流動,因此在現有正規醫療機構難以覆蓋的鄉村,或者外來人員聚集地,應加大對醫療的投人,多設立一些衛生室等基層衛生機構,聘用一些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為群眾治療一些簡單的疾病,做到“小病小解決”。  (原標題:民間“胡神醫”非個例 非法行醫案件多發城鄉結合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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